【蓋稏答客問】網路上有企業說寧可被罰,也不要買綠電,為何啊?

我相信!! 一定會有的啊~~

這個規則說的是2021年上路的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【用電大戶條款】

電力用戶所簽訂之用電契約,其契約容量達5000kW以上者,為用電大戶適用對象。
需要建置至少契約容量10% (約500kWp)的綠能。

用電大戶條款履行作法可四選一或是四選多,來達到規定。

且用電大戶依照法定義務要求,完成再生能源發電及儲能設備安裝後,原本都須以自發自用為原則,不允許躉購或出租,儲能系統亦不得參與台電輔助服務。

聽起來好像很厲害的樣子,但是這個規定最致命的缺陷就是:沒有罰則~

對~現在這個規定就是一隻沒有牙齒的紙老虎來著!! ^_^;

其實新規則定下來,本質上就是一種生死淘汰賽了。

公司要做的就是把各種新規則放進自己的決策系統中,做出自己的短中長期因應計畫。

不想買綠電的原因有很多:

。可能是因為綠電買不到~

可能是因為想要自己的電自己發~

也可能是因為沒有罰則我做幹嘛(或是代金太低繳錢最省事)~

也可能就是老闆還在矇想說過一天算一天以拖待變,反正撐不下去了不起就解散沒什麼…

商場如戰場,市場裡面就是很多支看不見的刀日日夜夜在揮舞著。現在最大一把就淨零刀,每個企業閃刀的方式不一樣,但想撐到最後的企業,哪個不是競競業業、努力求生中?

所以為何有公司寧可被罰,也不要買綠電?

短期內也是有機會撐過去~省下長期投資的錢,可能可以讓他多睡1-2年好覺。

那長期而言,我是相信淨零大勢事關國家/企業競爭力,擋無可擋。

所以對所有想裝睡的公司,我們都遙祝他好人一生平安囉~~^_^~~
反正公司是他的,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好~~

*對於這種公司,我們個人避險的方式就是:能離多遠離多遠吧~XD

阿季碎碎唸:依照履行義務計算公式「年度繳納金額=義務裝置容量×2,500度/瓩×4元/度(代金費率)」計算。因為用電大戶門檻就是以5,000瓩以上為門檻,以義務裝置容量10%計算,選擇繳代金的用電大戶,年繳就至少5百萬了耶!! 而且這個是每年都需繳納喔!!<—其實不少耶!! 想要繳代金的企業,是因為有轉身計畫嗎?^_^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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