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相信!! 一定會有的啊~~
這個規則說的是2021年上路的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【用電大戶條款】:
電力用戶所簽訂之用電契約,其契約容量達5000kW以上者,為用電大戶適用對象。
需要建置至少契約容量10% (約500kWp)的綠能。
用電大戶條款履行作法可四選一或是四選多,來達到規定。
且用電大戶依照法定義務要求,完成再生能源發電及儲能設備安裝後,原本都須以自發自用為原則,不允許躉購或出租,儲能系統亦不得參與台電輔助服務。
聽起來好像很厲害的樣子,但是這個規定最致命的缺陷就是:沒有罰則~
對~現在這個規定就是一隻沒有牙齒的紙老虎來著!! ^_^;
其實新規則定下來,本質上就是一種生死淘汰賽了。
公司要做的就是把各種新規則放進自己的決策系統中,做出自己的短中長期因應計畫。
不想買綠電的原因有很多:
。可能是因為綠電買不到~
。可能是因為想要自己的電自己發~
。也可能是因為沒有罰則我做幹嘛(或是代金太低繳錢最省事)~
。也可能就是老闆還在矇想說過一天算一天以拖待變,反正撐不下去了不起就解散沒什麼…
商場如戰場,市場裡面就是很多支看不見的刀日日夜夜在揮舞著。現在最大一把就淨零刀,每個企業閃刀的方式不一樣,但想撐到最後的企業,哪個不是競競業業、努力求生中?
所以為何有公司寧可被罰,也不要買綠電?
短期內也是有機會撐過去~省下長期投資的錢,可能可以讓他多睡1-2年好覺。
那長期而言,我是相信淨零大勢事關國家/企業競爭力,擋無可擋。
所以對所有想裝睡的公司,我們都遙祝他好人一生平安囉~~^_^~~
反正公司是他的,能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好~~
*對於這種公司,我們個人避險的方式就是:能離多遠離多遠吧~XD